最新政策解读!受益所有人备案,12月1日截止!
发布日期:2025-11-07 17:57:35 浏览次数:
点击蓝字 关注我们 简 介 公 司 “ 为中国企业提供专业 安全 高效的 一站式企业服务 ” 政策要求: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的《受益所有人信息管理办法》,在2024年11月1日前已经登记注册的备案主体,需在2025年11月1日前完成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。 中国人民银行下发的企业受益所有人备案提醒,原定11月1日截止,因系统拥堵,部分省份延期至12月1日前完成。 受益所有人的判断标准: 1、通过直接方式或者间接方式最终拥有备案主体25%以上股权、股份或者合伙权益的自然人。 2、虽未满足第一项标准,但最终享有备案主体25%以上收益权、表决权的自然人。 3、虽未满足第一项标准,但单独或者联合对备案主体进行实际控制的自然人。 如果通过上述标准均不能确认受益所有人,则应当将负责日常经营管理的人员视为受益所有人进行备案。 哪些主体需要做受益所有人备案? 目前,公司、合伙企业和外国公司分支机构需要备案受益所有人。 不需要备案受益所有人的有:个体工商户;非公司企业法人、个人独资企业、 农民专业合作社(联合社)及其分支机构;境内公司、合伙企业的分支机构。 哪些主体承诺后可免于备案受益所有人? 考虑到大部分中小微企业股权(合伙权益)结构较为简单,为减轻中小微企业的填报负担,根据《管理办法》规定,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备案主体,可以在承诺后免于备案受益所有人: 1.注册资本(出资额)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(或者等值外币); 2.股东、合伙人全部为自然人; 3.不存在股东、合伙人以外的自然人对其实际控制或者从其获取收益; 4.不存在通过股权、合伙权益以外的方式对其实施控制或者从其获取收益的情形。 如果备案主体满足上述条件,则可免于备案,仅需在系统中阅读承诺书并勾选确认,大大简化备案填报流程,减轻了中小微企业负担。 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制度的建立,是我国提升市场透明度、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。 企业只有合规经营,才能行稳致远,才能在日益透明的市场环境中赢得更多发展机会。 联系电话|18037511723









